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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汇岩棉验收公式 

发布时间:2018/10/09
英汇岩棉验收公式

    辽宁英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岩棉4万吨,橡塑20万立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08月01日,辽宁英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要求,组织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辽宁英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县懿路工业园区,设计建设2条岩棉保温材料生产线(单线产量为2万吨/年)、4条橡塑保温材料生产线(单线产量为5万立方米/年),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有年产4万吨岩棉保温材料、20万立方米橡塑保温材料的生产能力。现实际建成岩棉生产车间1座、岩棉生产线1条、办公楼1座、生活楼1座、循环水站1座、库房1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完成1条岩棉保温材料生产线的建设,并进入调试。

2017年3月,我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辽宁英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岩棉4万吨,橡塑20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6月,通过铁岭市环保局的审批(铁市环审函[2017]13号).

项目试运行至今,运营情况良好。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一定时间后需进行排水,一般为四个月排放一次,主要污染物为COD、SS,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水经沉淀过滤池处理后,作为脱硫除尘设施补充水回用,不外排。湿式脱硫除尘系统废水直接排入沉淀过滤池,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集棉机网带冲洗水和粘结剂房冲洗水废水回用于粘结剂配料用水,不外排。

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万泉河Ⅳ类水域。

(二)废气

熔化工序采用节能环保熔化炉,熔化炉产生的污染物采用“重力除尘+旋风除尘+高温布袋除尘+焚烧炉+湿式脱硫除尘”来净化烟气。熔化炉烟气收悉经重力除尘、旋风除尘器、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入焚烧炉使烟气中的CO完全燃烧,并通过换热系统进行烟气余热换热,用于熔化炉助燃空气预热,最后烟气通过湿式脱硫除尘器净化后由35m,内径2.8m的排气筒排放。

集棉及摆锤铺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纤维尘以及酚醛树脂粘结剂中挥发的氨气、甲醛和苯酚。采用“过滤室+焚烧”,最终由35m高,内径1.8m排气筒排放。

固化工序采用热风固化,热风由热风炉供给,热风炉所用燃料为天然气,主要污染物为纤维尘、甲醛、苯酚以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少量SO2、NOX。废气处理措施采用“过滤室+焚烧”,最终由35m高,内径1.8m排气筒排放。

焚烧炉燃料采用天然气,产生的SO2、NOX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废气同熔化炉废气一起进入湿式脱硫除尘器,由35m高,内径1.8m排气筒排放。

切割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纤维尘。产生的纤维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措施,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厂区主要声源为风机、泵类、压缩机等。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型号的设备,对机泵进出口加装消音器,机壳加隔声罩、机座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在设备、管道安装时采取了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熔化炉炉渣、离心机渣球、除尘器除尘灰、边角料、脱硫石膏,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炉渣经收集后外售用于铺路制砖,不排放;除尘器除尘灰、渣球、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不排放;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机油临时存放在危废储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部门运送处置。

厂区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三、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监测结果,熔化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高温布袋除尘+焚烧炉+湿式脱硫除尘”处理,脱硫效率为87%,除尘效率为94%,集棉、铺棉系统废气“过滤室+焚烧”净化处理,甲醛去除率76%,氨去除率31%,苯酚去除率85%,除尘效率为98.8%,固化系统采用“过滤室+焚烧”净化处理,脱硫效率为67%,除尘效率为36%,甲醛去除率8.5%,氨去除率40%,苯酚去除率68%,切割工序纤维尘经“过滤室+焚烧”处理措施,除尘效率为98.9%,排放的废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各项指标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标准要求(CODCr300 mg/L、NH3-N30 mg/L)

3.废气

有组织排放:熔化炉烟尘、二氧化硫和固化炉二氧化硫监测值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集棉、铺棉系统废气产生的纤维尘、氮氧化物、甲醛、苯酚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氨气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监测值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³,净化效率60%。

无组织排放:原料库无组织排放粉尘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氨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 dB(A), 夜间55 dB(A))。

5、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员工生活垃圾,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的有关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二氧化硫8.06t/a,氮氧化物18.32t/a,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四、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五、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18年09月28日-2018年11月0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陈盼杰

联系电话: 18641098666

辽宁英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8日